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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经费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人: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0点击数量: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则是承载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为充分整合与吸收联合培养基地单位资源参与研究生教育培养,规范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资金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保证经费有效合理的使用,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规定》(三峡学院文〔20141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管理原则

学校设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专项经费,按照稳定支持、分年实施、动态调整、专款专用的原则,为联合培养基地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推动建立有利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

二、经费划拨标准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经费分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费和研究生实践管理费两部分。

(一)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费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一经挂牌运行,学校将划拨一定额度的经费作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费。在建设周期内,学校将给予每个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万元的基本条件建设费;在此基础上每年根据基地接纳研究生实践的承载规模进行动态调整,按1000/人追加划拨。院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每个给予0.5万元基地建设费;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经费由各二级学院自筹。

(二)研究生实践管理费

学校按每届教育硕士研究生1200/人、其他类型研究生800/人的标准划拨到实践单位(含校、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及研究生工作站)作为研究生实践期间所在实践单位的管理费。

三、经费开支范围

(一)组织建设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所在单位须成立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落实专业实践活动计划、安排指导教师和专业实践考核等具体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基地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实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规章制度,重视过程规范化管理,制定基地日常管理制度、建设规划及建设方案等。

(三)条件建设

软硬件设施建设费用,包括对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所必需的学习、工作、生活的相关设备及材料进行添置和改善。

(四)平台建设

建立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包括现场教学平台、能力训练平台、技术开发平台、研讨交流平台等。

(五)科研合作

校内外双方导师开展项目研究合作、信息资源互通、课程与教材研发、教学案例编写、人员相互培训及其他深化合作等。

(六)师资建设

优化研究生校外导师队伍建设,培养、储备一批优秀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学位论文撰写等进行指导。

四、经费划拨流程

学校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项经费的管理按年度进行划拨,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每学年末,研究生处根据相关经费标准进行核算报送计财处,由计财处划拨给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单位。

上一条:重庆三峡学院“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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